人民網北京12月8日電 (記者車柯蒙)今年6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6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布《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涉稅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指出《規定》施行前已經從事互聯網經營業務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間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互聯網平臺企業的基本信息;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間,首次報送平臺內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12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蔡自力在國家稅務總局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年6月國務院頒布出臺《規定》后,各方面反映良好,在實施中得到了廣泛支持。目前,已有超過7000家境內外平臺積極履行了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稅法遵從度進一步提升,通過“刷單”來虛增業績和流量等內卷行為開始減少,平臺經濟秩序規范程度有了明顯提升。
據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練奇峰介紹,在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在各平臺企業、廣大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積極配合下,10月份首次報送工作順利完成,目前已有超過7000家境內外平臺積極履行了涉稅信息報送義務,成效初顯。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平臺內經營者納稅遵從有效增強。今年第三季度,絕大多數平臺內經營者依法完成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金額同比增長12.7%,納稅遵從度有了較大提高,線上商戶平均稅負與線下商戶的差異明顯縮小。對少數自行申報收入明顯低于平臺報送收入的經營者,稅務部門通過多種方式進行了提示提醒,其中絕大部分平臺內經營者依法進行了更正申報。信息報送的過程也是稅法普及和宣傳輔導的過程,我們明顯感受到平臺內經營者的合規經營意識因此不斷提高。
二是平臺經濟秩序規范程度有效提升。《規定》實施后,涉稅信息報送帶來的納稅意識增強和稅收成本內部化,使通過“刷單”虛增流量的行為開始減少。同時,《規定》打破了平臺經濟“注冊地與經營地分離”所帶來的信息壁壘,原來一些平臺企業自身不開展實質性經營業務,僅通過幫助其他主體開具發票來虛增平臺注冊地收入,并以此騙取地方獎補的行為難以遁形,使得這類“空殼平臺”和“開票經濟”的生存空間受到擠壓。自《規定》公開征求意見以來,相關“空殼平臺”的數量就開始減少,反映出利用平臺經濟違規招商引資的行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
三是平臺經濟合規管理基礎有效夯實。《規定》實施后,一些商戶出于合規經營需要,主動要求上游供應商為其開具發票,今年第三季度平臺內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發票金額同比增長22%,以往通過不開票壓低價格的經營方式正在發生改變。涉稅信息報送撬動平臺經濟“反內卷”和推動產業鏈上下游聯動合規的作用開始顯現。同時,一些過去難以發現的問題,如平臺內經營者未按規定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以及通過隱匿收入、分拆收入、轉換收入性質、轉變主體身份等方式逃避納稅義務等,也容易被暴露和發現,為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分類治理,以合規管理促合規經營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練奇峰指出,《規定》實施以來,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人員,無需報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稅負都沒有受到影響。之前一些“小哥”擔心平臺在代扣代繳稅款過程中變相多扣費用,或借此轉嫁涉稅義務增加其負擔的問題,稅務部門通過加強對平臺的監督管理嚴格予以禁止,后續還將進一步嚴加督促,切實保護平臺上各類“小哥”及家政服務等便民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練奇峰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繼續抓好《規定》深入落實,穩步推進合規管理工作,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