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制定發布了《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辦法》聚焦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特色,突出對業務流程各環節中與租賃物相關的管理要求,旨在樹立鮮明導向,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緊緊圍繞企業設備資產需求,貼近產業、服務產業、深耕產業,逐步形成產業特色突出的金融服務模式。
《辦法》強調,融資租賃業務合規性的首要前提是租賃物類型合規;在盡職調查和審查審批環節,強調對租賃物適格性、權屬、價值、物理狀況等方面的調查審查;在合同訂立和執行階段,強調合同中租賃物相關要素、租賃物的登記和交付等方面要求;在租后管理階段,對處于在建、在租、租期屆滿和待租等不同狀態下的租賃物,分別提出有針對性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