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6日電 (記者 劉亮)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6日召開四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對“首違不罰”和“輕微免罰”進行解讀。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年1月發布《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及《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兩類免罰清單,明確8類首違、4類輕微違法免予處罰,進一步為經營主體營造更寬松的營商環境。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一批“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的典型案例。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在發布會上介紹,“首違”,是指兩年內,經營主體無同類違法記錄;“輕微”,則必須同時滿足“后果輕微”和“及時改正”等硬性條件。這既是劃出紅線的“戒尺”,也是標清底線的“路標”,通過清單化管理,既給經營主體提供容錯空間,也為執法人員提供清晰指引,目標是實現標準統一,“一把尺子量到底”。
不過,王秋蘋強調,“不罰”不等于“不管”。她稱,市場監管部門堅決杜絕“寬松軟”變成“縱容護”。對于觸碰到例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底線的行為,堅持零容忍;對于主觀惡意的行為,絕不姑息;對于重復違法的行為,絕不放任。同時,免罰也絕不等于免責。整改必須落實,責任必須到位。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教育+監管”組合拳,加強對相關經營主體的監督。
為規范執行,讓政策落地不走樣,王秋蘋表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清單內容宣貫,敦促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定期發布典型案例,樹立“守法者受益、違法者擔責”的鮮明導向;健全執法監督機制,讓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社會檢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