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12月15日電 (記者 徐珊珊)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推動游艇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該文件明確提出,將積極支持江蘇游艇制造企業“走出去”,進一步促進消費。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張欣15日在南京表示,江蘇省發展游艇業有優勢條件也有發展空間。
張欣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江蘇船舶制造基礎雄厚且集群效應凸顯,是全國船舶制造的核心承載地與引領區。2024年造船完工量、新接訂單量和手持訂單量三大指標占全國比重均超過46%,為游艇設計制造業發展提供了扎實的產業基礎。
此次發布的《若干措施》涵蓋5個方面共21項具體舉措。在激活消費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提出:“積極支持省內游艇制造企業‘走出去’,充分利用三亞國際游艇展、上海國際游艇展等各類活動平臺,展示江蘇游艇制造技術與產品優勢,進一步開拓省外游艇消費市場。”
《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動研發設計創新,支持設計院所及企業研發適合大眾化消費的游艇;加強游艇動力設備、齒輪箱等游艇關鍵核心部件研發;支持游艇制造企業加大對鋰電池和電力推進設備的研發投資,提升新能源電動游艇的裝備集成能力。
在制造能力方面,《若干措施》強調以滿足大眾化消費需求為重點,大力發展中小型游艇,推進相關產品批量化生產,加強游艇配套供應鏈建設。《若干措施》還明確,將依托蘇州、無錫、常州等游艇配套產業集中度高的區域,合力建設特色明顯、集聚發展的游艇業集群。
《若干措施》在政務服務方面進行了創新,其中規定,對持有歐盟CE等認證證書的進口游艇,檢驗時可不要求其提供圖紙資料。此外,《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創新金融支持措施,為游艇建造、購買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貸款和融資租賃等服務。
該《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9日。《若干措施》明確,將支持無錫、蘇州開展游艇業發展試點,圍繞游艇租賃、制度建設、財政金融、消費業態培育等方面積極探索,為全省游艇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