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5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為完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充分發揮保險資金作為耐心資本的優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近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調整保險公司相關業務風險因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積極貫徹落實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要求,在嚴守風險底線的基礎上,適度調整保險公司相關業務風險因子。一是調整保險公司投資相關股票的風險因子,培育壯大耐心資本。二是調整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的風險因子,鼓勵保險公司加大對外貿企業支持力度、有效服務國家戰略。
談及《通知》對保險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影響,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一是《通知》針對保險公司投資的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中證紅利低波動100指數成分股以及科創板股票的風險因子,根據持倉時間進行了差異化設置,以培育壯大耐心資本、支持科技創新。二是《通知》調整了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的保費風險因子、準備金風險因子,引導保險公司加大對外貿企業支持力度、有效服務國家戰略。